开展城区污水管网专项整治
我市自18年开始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在完成东西沟、熙春河分步技术措施设计的同时,对整治长度和实施难度相对较大的环城河专门编制综合整治方案,并于2019年12月开始分段施工,目前正在整治横山南路至万桂山路河段,剩余河段将陆续安排整治。目前我市4条黑臭水体内源治理清淤工程已基本完成,清淤总量为11.5万立方m3。控源截污工程自18年开始,通过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实施城区河道沿河排污口调查,溯源管网40余公里。对排查出的东沟、西沟的凤井路与升平南街交口等18处排污口实施完成污水截流改造,完成熙春河截污工程项目和环城河部分排污口截污。同时,积极开展城区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修复改造,截止目前已完成10个小区综合改造,改造完成雨污分流7公里。城区市政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项目局部固化修复1071处,整体内衬修复2.76公里。新建西外环撇洪沟、南外环撇洪沟及闸坝工程,利用雨洪水、清洁地表水作为水体补充水源,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实现河道有效补水活水。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农〔2018〕109号),继续优化调整流域内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制定出台了《广德市畜牧业三年(2018-2020年)提升行动计划》,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只做减法”的原则,强化乡镇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严禁禁养区畜禽复养,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根据宣城市委、市政府对南漪湖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完成对广德无量溪河、桐汭河等河流的主要干流沿岸1000米以内除自养自食外养殖情况的摸底上报。目前南漪湖流域内禁养的22家已全部关闭,完成限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全面整治提升,控制流域养殖规模,实现无养殖污染排放目标。
全面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养殖体系。根据部、省农业部门的要求,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目前我市已建成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6个,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4个,市级示范场26个。
全面提升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强化动物防疫能力。根据《广德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2、河湖沿岸及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制定出台了《广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性整治和建设。新建和改造公共厕所、旅游厕所308座,基本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自然村整治提升村、旅游村全覆盖。全市统一采用三格式玻璃钢化粪池处理工艺,户均投入2500余元,今年已完成3800多户改厕任务。启动1个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动建设1家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示范点,拟打造2个异位发酵床模式零排放环保型畜禽养殖示范点,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管理系统。
五、强化生活污染治理
1、洗涤作坊专项整治。
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片区内洗涤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并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共检查洗衣作坊1家、洗碗作坊2家,发现广德福洁洗涤公司所使用的洗涤用品未标注无磷,已现场责令改正。同时对城区沿街店外淘洗、乱泼污水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累计处罚100余人次。
3、含磷洗涤用品淘汰
组织开展以“禁磷、控磷”为主线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德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监〔2019〕42号),召开“禁磷、控磷”专项管理工作会议,布置安排开展专项管理行动。二是加强宣传,对全市日化批发、商场超市等企业实行全覆盖入户检查和宣传,对发现的含磷洗衣粉一律下架。期间张贴宣传标语500份,入户宣传1600余次。三是强化监管,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对现场发现疑似销售不符合要求洗衣粉的,坚决按照上级要求采取下架等措施,有效消除了水污染隐患。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车次,对500余家涉及洗涤用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责令1家经营户(城区)下架含磷洗涤用品。
六、落实“河长制”和“ 生态补偿机制”
制定出台了《广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会议等制度及考核办法。市委书记担任市级“总河长”、市长担任市级“副总河长”。结合本市实际,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智能体系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正式挂牌成立广德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同时,市水利局设立河长制工作科,作为我市河湖长制日常办事机构。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的同时,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市乡村三级河长根据已编制完成的“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年度任务开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上下联动,坚持示范引领,完成我市2018年度35个河湖长制示范点考核验收工作,其中7个河长制示范点创成市级示范点。
在宣城市率先出台了《广德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市域内跨界、出境等17个断面列入补偿范围,每月开展监测评价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