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广德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广德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谢志坚对《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宣城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起草背景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上海要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要各扬其长,有关部门也要大力支持,使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更好地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7月27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8月20日,宣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宣城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广德行动方案(初稿)》。9月18日,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意见,结合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10月9日,召集市交运局、住建局、科技局、经信局、文旅局、市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座谈讨论,结合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15日,市政府办通过OA公文形式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行动方案(讨论稿)》。11月18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
二、《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全面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在区域互动上拉长长板,在加快发展中补齐短板,着力推动区域协调互动、科技创新联动、产业发展一体、基础设施联通、生态环境联控、公共服务共享和对外开放协同,努力打造长三角优质产业“集聚区”、区域合作“先行区”、生态文明“样板区”、政务效能“标杆区”、美好生活“示范区”,奋力争当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安徽县域排头兵。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进位明显,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长三角县级城市中保持前列,人均指标与长三角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区域、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领域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效运行,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平衡,生态环境品质进一步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重要节点城市基本建成。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
(一)协同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一是推动跨区域空间单元合作共建;二是推动城乡融合空间单元建设。
(二)协同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一是构建区域协同创新载体;二是协同推动创新能力提升;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育;四是强化协同创新政策支撑。
(三)协同推进产业发展分工协作。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园区平台载体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四是推进长三角乡村振兴一体化。
(四)协同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一是推进跨区域综合交通互联;二是提升市域内交通互通水平;三是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五)协同促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一是共建共护绿色生态廊道;二是推进区域环境联防联控;三是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六)协同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一是加快衔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二是推进公共服务共享便利化;三是推动社会事业协同发展;四是共建公平包容社会环境。
(七)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开放。一是优化开放平台建设;二是强力推进精准招商;三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八)协同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建立规划协同推进机制;二是推动统一制度体系建设;三是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密切区域交流。三是加大政策对接。四是突出项目支撑。五是营造环境氛围。六是抓好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