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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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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45W/202004-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广公委〔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02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45W/202004-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广公委〔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广德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4:25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在广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广德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德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发展,规范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数据资源局”)登记合格的代理机构。

第三条 代理机构在广开展业务应先向市数据资源局申请登记,登记标准参照财政部财库〔2018〕2号文件执行,登记合格后方可在广开展业务。

第四条 建立综合考评机制。由招标(采购)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交易服务中心、市审计局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代理机构在广德市开展的代理工作进行实时考评。

第五条 考评内容包括:代理机构经营状况、履行职责情况、人员和内部管理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我市制度情况等。

第六条 代理机构年度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值占60分,年度代理项目数量分值按照公开情况及数量分别加分(见附件一),总分30分,加满为止,奖项分值占10分。其中日常考评、人员考勤、项目评价、年度检查实行扣分制,扣分在作出处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第七条 考评方式由日常评价、项目评价、人员考勤、年度检查、加分项及奖项等六部分组成。考评情况实时更新,并在市相关平台上予以公布。

(一)日常评价:市数据资源局、市交易服务中心根据日常评价表(见附件二、三)具体负责对代理机构在日常代理活动的评价及统计。

(二)项目评价:市审计局、招标(采购)单位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情况进行评分(见附件四、五)及统计。

《审计局项目评价表》由市审计局负责评价,在项目审计后填写,并实时抄送市数据资源局据实处理。《招标(采购)单位项目评价表》按照“一项目一考核”原则,在项目交易结束后由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评价,并纳入项目档案交市交易服务中心核查据实处理。

(三)人员考勤:市数据资源局依托广域网考勤系统,每月对各代理机构登记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和统计。代理机构报送的考勤人员中至少有5名考勤人员每人月到岗率达到当月工作日70%的,则视为当月考勤达标,考勤不达标的代理机构作扣5分处理。

(四)年度检查:市数据资源局会同市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登记标准对代理机构开展年度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暂停业务并责令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业务。

(五)加分项:代理机构年度代理项目分值按照公开情况及数量分别加分(见附件一),加满30分为止。上年度本项总得分按照(本项总得分/30)*1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折算至第二年,但每年本项总得分不得超过30分。

(六)奖项(10分):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所获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奖项进行加分,省级及以上奖项每有一项加1.5分,地市级每有一项加1分,县市级每有一项加0.5分,加满3分为止(外地总公司奖项不予加分);对代理机构日常积极参加市数据资源局和交易服务平台组织的公益活动进行加分,分值按照(1/参加本次活动公司数量)计算,加满3分为止;对代理机构日常积极参加市数据资源局和市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年底酌情加分,总分3分;代理机构撰写的信息被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0.5分,加满1分为止。本项总分值为10分。由代理公司自行申报,交市数据资源局审核后发布,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获奖或活动开展之日起算。

第八条 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发生扣分累计达到10分的,暂停其在广代理活动1个月;累计达到20分的,暂停其在广代理活动3个月;累计达到30分的,暂停其在广代理活动12个月。

第九条 代理机构参与考勤人员登记后3个月内不得更换。后期确需更换的应提前申请,次月生效。若发现参与考勤人员存在兼职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在广登记资格。其它违规情况,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扣分。

第十条 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在广登记资格:

1.为招标人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通过肢解项目、违规变更招标方式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违规分包的。

2.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4.超越营业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或超越委托人授权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

5.出借、转让资格证书、图章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以本机构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

6.接受同一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的。

7.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行贿或受贿行为的。

8.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自考评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评价单位书面提出,详细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应当行政处罚的,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8年5月8日修订的《广德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广公委〔2018〕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一(1)

建设工程类项目按公开情况及数量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工程类)

经办人

审核人

1

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每有一个加0.5分

 

 

2

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非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公开招标项目、采用非定向邀请或在徽采商城广德平台采用竞价方式的项目,每有一个加0.3分

 

 

3

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定向邀请或在乡镇小额交易平台挂网的项目,每有一个加0.1分

 

 

 

说明:
1.徽采商城广德平台上采用直采方式的项目不予加分;
2.代理机构所代理上述项目被扣分、处理的,该项目不予加分;
3.本项考核加分于次月初前3个工作日统一办理,由代理机构梳理本月已完成(中标公示结束)项目清单向数据资源局建设工程科申请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一(2)

政府采购类项目按公开情况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采购类)

经办人

审核人

1

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每有一个加0.5分

 

 

2

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每有一个加0.3分

 

 

3

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非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或在乡镇小额交易平台挂网的政府采购项目,每有一个加0.1分

 

 

 

说明:
1.代理机构所代理上述项目被扣分、处理的,该项目不予加分;
2.本项考核加分于次月初前3个工作日统一办理,由代理机构梳理本月已完成(中标公示结束)项目清单向数据资源局政府采购科申请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二

日常评价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1

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直接取消在广登记资格

2

与所代理项目的投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3

直接或间接干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

4

违规向中标人收取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外的其他额外费用的

5

未经市数据资源局备案,发布或发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

6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或资料的

7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8

代理的项目逃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

9

对市数据资源局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拒不执行的

10

擅自更改已经备案招标资料的

11

不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准的范围和资格条件组织招标程序的

12

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工程施工时发生单次30万元以上重大变更的

5分

13

拒绝接受或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工作检查、考核,或在调查、工作检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4

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向监管部门反映的

15

单个项目送审的工程量清单或控制价与数据资源局审定的清单或控制价,误差在20%(含)以上的

16

不执行市政府、数据资源局的文件规定和交易中心相关制度的

17

企业发生变更事项未及时申请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备案,或实际情况与原备案资料不一致的

3分

18

管理混乱,工程资料及其他内部档案资料不齐全的

19

代理机构在广人员因代理工作上的问题受到法律处罚的

20

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将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转让他人的

21

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

22

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23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的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不按规定备案的

24

单个项目送审的工程量清单或控制价与市数据资源局审定的清单或控制价,误差在15%(含)至20%的

25

不按法定程序组织招投标的

26

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

2分

27

备案提供的人员与实际不一致的

28

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29

未按照招标人委托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受招标人投诉经查属实的

30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等)或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不执行范本,粗制滥造或内容严重短缺,前后矛盾等,连续两次不能通过备案的

31

单个项目送审的工程量清单或控制价与数据资源局审定的清单或控制价,误差在10%(含)至15%的

32

招标项目应纳入我市广域网定位考勤,未经数据资源局同意擅自不纳入

33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履行告知义务,片面迁就招标人不合理要求的

34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的签章不齐全的

35

向委托人隐瞒或歪曲有关招投标情况,对委托人造成不利影响或造成投诉,经查属实的

36

纳入考勤项目中标人信息未采集,未经同意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的

37

未按法定时间及要求对质疑进行答复的

38

未按规定组织询标的

 

39

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或因失误、失职造成投诉,经查属实的

40

送审控制价中项目特征描述出现严重错误或偏差并影响工程造价可能给招标人代来损失的

 

41

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送审时间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每少一天扣1分;造价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送审时间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每少一天扣1

 

 

42

未按规定订立代理合同的或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

0.5分

43

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文字错漏、补遗、答疑错误

44

因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等资料)含有排他性条款、违法、违规等条款导致质疑且情况属实的

45

因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等资料)中出现错误需要发布补遗改正的

46

办理报建、送审等相关工作不熟知项目概况、办理流程的

47

招标内容与招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48

表述不准确,或缺漏内容需补遗的

49

造价在400万元-1000万元的项目,送审时间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少一天扣0.5分;造价在400万元以内的项目,送审时间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少一天扣0.5

 

 

50

代理机构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书面批评的

酌情扣分(最低2分)

51

因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

52

招标方案拟定不完善,招标组织不到位,招标文件制定不够科学合理的

 

53

因数据录入、推送等错误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报的,酌情扣分,视情可以暂停在广代理活动,直至取消登记资格


附件三

日常考评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代理公司

 

序号

计分情形

计分

1

系统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一致的

2

2

三日内未按规定对网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进行答复或处理的

1

3

项目登记注册时备案资料推送审核两次不通过

1

4

场地预约错误且不及时处理的

0.5

5

项目编号错误或者重复编号的

1

6

项目延期未进行场地、保证金、开标时间变更的

1

7

未经交易中心同意擅自确定或变更项目开标时间、开评标场所的

2

8

项目注册阶段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走异常程序的

1

9

自行生成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等账号的

1

10

抽取专家前相关工作表格未准备的

0.5

1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专家抽取工作的

1

12

投标文件接收后未妥善保管造成破损、遗失的

3

13

未及时打印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等名单开标的或虽打印未经交易中心财务盖章确认的

1

14

接收的电子光盘或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1

15

未提前到达开标室做好组织引导、投标文件接收及开(评)标准备工作的

1

16

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少于3人的

0.5

17

未统一着装、挂牌、迟到、早退的

0.5

18

在开、评标区域玩游戏、抽烟等情形的

0.5

19

未经交易服务中心同意随意更换项目开标主持人(项目负责人)的

0.5

20

开、评标所需表格未提前准备的

0.5

2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主持开、评标活动的

1

22

开标过程中拆封投标文件、摇号时出现错误的

1

23

非全流程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标文件未要求提供光盘等电子数据的

1

24

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做好记录、留存证据或擅自处理的(酌情扣分)

1

25

开、评标结束后未将稿纸、餐盒、投标文件等清理的

0.5

26

开、评标室组织混乱的

1

27

开标结束后未及时归还摇号机号码球或造成遗失的

0.5

28

开、评标结束后未及时关闭开、评标室设备或开、评标室现场未清理的

0.5

29

评标结束未归还业主评委CA锁的

1

30

未按规定做好评委登记、CA锁检查、通讯工具收取等准备工作的

1

31

未督促提醒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光盘进行审查的

1

32

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域的

1

33

项目评审期间,未关闭评标区入口门禁的(多家代理同时参评的,共同处理)

0.5

34

未在评标结束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的

1

35

电子标项目评委未进行CA签章的

2

36

未经同意在公示期内将投标(评标)资料带离交易中心的或私自翻阅的

1

37

未按规定及时提交退还中标人和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申请的

1

38

未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备案资料或电子档案存档的

0.5

39

电子或纸质备案资料两次审核不通过的

1

40

擅自更改提交备案档案资料的

3

41

电子档案未按照规定进行上传或纸质档案归档不及时的

0.5

42

对交易服务中心作出的整改、通知拒不执行的

10

43

未按要求参加交易服务平台组织的培训或工作会议的

0.5

44

交易数据推送错误或不完整

1

45

项目结束后未将《招标人项目评价表》随档案一起报送的

2

46

其他不符合交易中心管理规定的(酌情扣分,0.5分以上)

0.5

 


附件四

审计局项目评价表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序号

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

1

招标文件结算条款、材料调差等约定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

 

 

2

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或者缺、漏项每一处,扣0.5分;

 

 

3

占比较大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在25%以上,每处扣1分;

 

 

4

私自改变图纸内容或招标需求编制清单造价,或图纸内容不明确的内容未征得委托人答复而擅自自行推论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每发现一次扣2分;

 

 

5

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向相关单位提供造价成果文件或出具情况说明的,扣2分;

 

 

6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计价行为有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或在给招标人、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视情况扣1-3分;

 

 

7

审计发现,招标文件编制不科学,不严谨,相应条款约定不明或前后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

 

 

8

审计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

 

 

审计局:  (盖 章)

日期:             


附件五   

招标人项目评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人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项目预算

万元

代理选定日期

 

考评情况

考评项目

优秀

一般

不合格

分值

项目负责人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能力,业务精通

0

-0.2

-0.5

 

积极响应配合甲方工作,服从安排、派专人负责

0

-0.2

-0.5

 

文件编制时间

编制时间,2天内为优秀,3-4天为一般,5天外不合格

0

-0.2

-0.5

 

预算编制

了解市场行情,预算编制清楚、完整

0

-0.2

-0.5

 

招标文件质量

逻辑完整,数字准确,表述清楚完整

0

-0.2

-0.5

 

送审效率

送审资料齐全,退回次数少,跟踪项目积极

0

-0.2

-0.5

 

开标现场

组织严密,程序符合规定,无迟到

0

-0.2

-0.5

 

评标现场

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勤保障到位

0

-0.2

-0.5

 

后续工作

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齐全、协助甲方处理异议、投诉

0

-0.2

-0.5

 

异议质疑

异议、质疑回复全面、及时

0

-0.2

-0.5

 

扣分合计

  

招标人:(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