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水利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水利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29A/201910-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广德市抗旱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19-10-28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29A/201910-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广德市抗旱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19-10-28
有效性: 有效
广德市抗旱预案
发布时间:2019-10-28 17:04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市抗旱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全市抗旱工作的需要,增强干旱风险意识,落实抗旱减灾措施,提高抗旱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增强应急应变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原则

1.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2.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3.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4.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5.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原则。

1.3预案定位及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广德市总体抗旱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防旱抗旱减灾活动。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广德市委、市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建立各级抗旱指挥系统。市防指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人武部相关领导和市水利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直各有关部门组成。 

2.2职责

1、市防指职责

(1)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和指令;(2)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市水利、应急、农业和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3)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4)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5)统一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广部队按本预案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2、市防办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做好灾情统计上报;(3)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抗旱决策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抗旱工作;(4)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防旱物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分配工作;(6)处理市防指日常工作。

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水利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旱情监测预报;编制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提供抗旱技术指导;为市政府、市防指抗旱当好参谋。(2)市农业农村局:掌握农业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及时将受灾情况报市防办。(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4)市应急局:负责全市救灾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接受社会捐赠,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木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救灾措施,推广应用抗旱林果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护林防火指导工作,及时将受灾情况报市防办。(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7)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干旱期的抗旱秩序,协助乡镇查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8)市住建局:负责城建系统所属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做好严重缺水情况下城市供水相关工作。(9)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抗旱宣传导向,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组织宣传抗旱救灾工作,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节水措施。(10)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水库、河道(特别是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控制排污量和排污浓度,并及时发布水质信息,确保供水安全。(11)市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12)市交运局:优先运送抗旱救灾人员和物质。(13)市电信公司:确保通信畅通,并优先传递抗旱命令和信息。(14)市供电公司:负责抗旱用电的电力调度,保障抗旱电力供应。(15)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3、应急响应

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开始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逐级启动,必要时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每提高一个级别,其响应措施均在上一个级别的基础上进行加强和延伸,四个级别响应层层递进。

3.1 Ⅳ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10天以上,发生轻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市防指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1.1 抗旱工作原则

坚持防汛抗旱并重,实行全面抗旱,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农业丰收。

3.1.2 应对措施

1、发动群众,开展引水、输水渠道整治,确保水路畅通。2、开动固定泵站、架设临时抽水泵站抢提活水,适时开展抗旱浇灌。3、加强蓄水管理,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3.2 Ⅲ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20天以上,发生中度干旱,预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市防指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2.1 抗旱工作原则

实行全面抗旱,确保饮水安全,力争抗旱夺丰收。

3.2.2 应对措施

1、全市两座中型水库和17座小(一)型水库放水调度权归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和重点骨干企业用水要事先以文字报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用水计划和分配方案。小(二)型水库重点当家塘坝和跨行政村受益的水利工程放水调度权收归乡镇政府。跨村民组受益的水利工程调度权收归行政村,各级要严格控制放水。2、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塘坝水,后用水库水。3、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派出抗旱检查组。4、抗旱服务组织开始抗旱服务。5、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旱情、抗旱信息。6、合理控制卢村水库水位,防止水质恶化。7、实施人工增雨作业。8、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城乡供水水源水质的下降。

3.3 Ⅱ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30天以上,全市发生严重干旱,预报一周无透墒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防指启动Ⅱ级响应。市防指可视情节宣布全市进入紧急抗旱期。

3.3.1 抗旱工作原则

全面抗旱,保证重点。

抗旱重点是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种子生产用水、高效经济作物用水等。

3.3.2 应对措施

1、市防指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2、市政府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派出抗旱工作组、专家组。3、抗旱服务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出动流动机械,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的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4、采取打井、挖泉、架设临时泵站等应急措施。5、限制高耗水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减少农业供水量。6、合理控制卢村水库水位,防止水质恶化。7、气象部门跟踪天气变化,捕捉战机,全力开展人工增雨作业。8、防范干旱次生衍生灾害。

3.4 Ⅰ级响应

在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效降雨日数达45天以上,全市发生特大干旱,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防指启动Ⅰ级响应。宣布全市进入紧急抗旱期。

3.4.1 抗旱工作原则

实行重点抗旱重点保的工作原则。抗旱重点是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 。

3.4.2 应对措施

1、市政府召开全市抗旱紧急会议,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派出抗旱检查组、督察组。2、市防指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3、抗旱服务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出动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送水服务。 4、所有提水设施,抓住时机,抢提活水。必要时停止农业灌溉提水工作。5、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机电井、吃水井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6、合理控制卢村水库水位,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7、气象部门启动人工增雨应急方案,跟踪天气变化,捕捉战机,全力开展人工增雨作业。8、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停止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确保大旱期间水质满足生活用水需要。

3.4应急响应结束

当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解除,由市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及紧急抗旱期,解除临时限制取水等应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