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006-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名称: 2019年广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75x/202006-0001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名称: 2019年广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2019年广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0-06-10 17:24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广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 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 2019 〕 42 号)和《关于公布 2019 年度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 2019 〕 5 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 2019 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 590 元 月 · 人, A 、B 类人员分别按保障标准的 30% 、 20% 增发低保金;农村特困人员供 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 770 元 月 · 人, 财政补助月标准为 610元 月 · 人; 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半护理 77 元 月,全护理 120 元月。新标准于 2019 年 7 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