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3900J/202205-00002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08:08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 | 互动回应 | |
信息来源 |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浏览次数 | 402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08:08 |
网络问政:
您好,我是广德市桐汭大道与滨河路交口碧桂园公园里小区的业主,2020年房屋交付至今一直未入住,想咨询物业费缴纳是否有优惠政策?
反馈内容:
您好,依据《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入住通知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作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起始时间”。即业主、物业使用人自交付之日起应当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价格主管部门现行无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