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3003253900J/202205-00002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05 08:08
内容概述 关键词 互动回应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402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5-05 08:08

【互动问政】网络问政物业费缴纳是否有优惠政策问题咨询

网络问政:

    您好,我是广德市桐汭大道与滨河路交口碧桂园公园里小区的业主,2020年房屋交付至今一直未入住,想咨询物业费缴纳是否有优惠政策?

反馈内容:

    您好,依据《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入住通知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作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起始时间”。即业主、物业使用人自交付之日起应当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价格主管部门现行无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