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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7 08:23
内容概述 关键词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1号建议的答复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信息来源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897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09-27 08:23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克胜郭纪顺、许娟娟、喻从清、金唯恕、殷久浩、黄勇、傅水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据各村(社区)人口扩充村干部职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27号)精神广德县委组织部、广德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村两委总职数一般3—7人,最多不得超过9社区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其中可以根据常住人口总数情况,控制在5—11人。社区设党委的,以及设党总支且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对个别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职数的,要报经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村两委总职数不得超过9人,社区两委总职数不得超过13人。

2021年,我市将启动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因省、市相关文件暂未出台,待省市相关要求明确后,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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