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101-00040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10:03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 | 征收土地信息 | |
信息来源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浏览次数 | 805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10:03 |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德市2020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批复》(皖政地〔2020〕562号)批准,由广德市人民政府征收桃州镇凤井社区农民集体土地2.1563公顷(32.3445亩),其中农用地2.1563公顷(含耕地1.9919公顷),用于城镇建设。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省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皖政〔2020〕32号)和《关于印发广德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它附着物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广政〔2016〕23号)文件规定执行。
凡属该地块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到所属乡,镇征迁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其补偿内容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0年 12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