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4961173C/202009-00037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组配分类 | 城市燃气 |
发布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15:30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 | 城市燃气 | |
信息来源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浏览次数 | 1459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15:30 |
9月10日,市住建局联合公安、市监、安监部门,对我市液化石油气配送门点储存安全进行检查。在我市杨滩乡一配送门点发现存在大量假封口、门点储存气瓶超量、燃气报警器未启用等安全隐患,且该门点配送人员在自家居住的房屋中非法储存无封口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我局立即安排专业车辆对违规储存的液化石油钢瓶和假封口予以没收,此次没收15KG的钢瓶(满气)20只,对广德华东燃气公司下发燃气隐患单,责令企业关停该门点并加强对其他门点的安全管理,同时将此案件转交属地公安机关。
为确保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市液化气企业的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对违法存储和非法倒气行为零容忍,发现一处、查出一处、移交一处,严厉打击类似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