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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德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广德市经开区管委会8楼,电话:0563-6022401,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发布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科普信息宣传、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动态等信息194条,主动回应、解答各类政策和信息咨询内容,按月汇总发布互动回应信息。参与政策制定,解读《广德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广德市科技局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市科技局坚持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拟稿人为直接责任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把关信息源。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内容审核、风险意识审查,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作用,全年政府网站科技局栏目发布信息量194次、信息点击总量43245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度,广德市科技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持续完善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全年共参加培训会2次,整改会3次。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2023年度,广德市科技局制定本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细化,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每月参加政务公开办集中举办的整改培训,做到边整改、边培训、边提升。主动接受测评,对照测评清单和测评问题,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在监督保障中主动公开。完成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目录的专项整改工作。开放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2023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二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好做法和创新性,切实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积极落实省市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向纵深处迈进。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3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168家,分别增长35%、127%;加强企业研发统计,2023年度研发投入总额11.66亿,占GDP比重达到2.89%,规上工业研发投入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52%。科学普及影响力不断扩大,全国科普日活动受中科协表彰。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会,熟悉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及目录更新的要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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