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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关统计数据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5号,电话:05636022435,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4条。2022年未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477条。其中,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603条;公开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展规划相关信息15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答复内容,公开率100%;发布财政预决算、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7条;2022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1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各类互联网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012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公示。(因同一政府信息可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故分类之和大于主动公开总数。)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任务。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流程,为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规范。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及时。

(四)平台建设

1.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强化门户网站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2. 进一步优化“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办事服务。3.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

(五)监督保障

制发了《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制度》。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广市监〔2020〕24号)、《关于印发广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广市监〔2020〕101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分领域细化政务公开标准,坚持全面公开,食品药品领域监管公开;坚持舆情监测,推进全方位立体公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建栏目共34个,包含全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内容。2022年发布信息458条,浏览量达到6万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1

行政强制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公开申请0件,按相关规定和申请人要求答复,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政务信息解读形式单一、基层政务公开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统筹谋划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务信息解读形式,提高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水平。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讲好市监故事。积极探索开展H5页面形式的解读,提高音视频解读、图解比例。二是是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格式范本。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探索建立公开格式范本,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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