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长辈版 智能问答 繁体版
广德市 > 市人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10楼,电话:0563—6022926,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就业创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六稳”“六保”民生政策、惠企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人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我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1342条。其中决策公开22条,执行公开11条,管理公开23条,结果公开142条,服务公开150条,新闻发布250条,政策解读6条,回应关切7条,监督保障11条。特色栏目人事考试发布人事考试类信息52条,同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6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办理程序规范、有序。本年度我局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因人事变动,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亲自抓,各职能科室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2022年广德市人社局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了信息674条,网站用户访问量达110260人次。“广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68条,网民关注量达33055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有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新增人事信息栏目。规范新媒体平台维护,“广德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加强政民互动,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补充政务公开力量。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2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规范化制度化亟待完善,队伍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积极回应关切,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版规范化要求,运用“互联网+民生服务”模式,围绕社保、就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屏、市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信息、更新发布。畅通线上服务,提升“一线连通”水平,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加强政民沟通与公众参与;优化线下窗口,实行综合受理,强化政策咨询服务,提升“一站式、一体化”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窗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