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柏垫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柏垫镇人民政府有关统计数据形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德市柏垫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德市柏垫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党政办),电话:0563-60760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我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利用网络平台和各类渠道,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 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9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750条,其中,配合市政府信息办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里公开信息共225条,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征地补偿、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义务教育等14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各类会议召开信息10条,发布国民经济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公开全镇重点工作决策公开、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等信息44条。公开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结果类信息25条;公开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农业农村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相关信息21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工作推进14件、政协委员提案协办3件,公开率100%。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149条。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34条。发布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158条,教育信息7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29条,监督检查信息15条,生态环境类信息37条,促进就业信息7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7条,精准脱贫领域信息13条。2020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5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信息5条;互动回应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共5条,及时解答了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子女上学等相关热点话题。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柏垫镇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43条;公开栏、公开信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条。(因同一政府信息可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故分类之和大于主动公开总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畅通受理渠道,针对信息公开中的复杂事项,与相关部门研究会商, 并要求各部门规范答复格式和用语,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 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一项,已完成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2020年我镇除政务公开外,网站用户访问量达37.3万人次。“柏垫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条,网民关注量达23709。
(四)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开的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加强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清单形式在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广德县柏垫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广德县柏垫镇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办法。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 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做到每季度检查政务村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村委会、站所部门的内容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600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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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镇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全镇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柏垫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报送信息不及时,造成信息公开工作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全面性有待加强,部分类型信息公开度不够;三是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不够了解。四是对政策缺乏专业的解读,政策解读的载体不够丰富。
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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