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广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由广德市经信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请与市经信局联系(地址:爱民路99号行政便民中心三楼,电话:0563-6022668,邮编:242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更加完善。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
2.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紧急工作立即公开,及时上传部门最新工作动态。
3.公开服务更加优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我们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在公开信息门类上,做到重要经济信息、重点工作信息、重要人事、财务信息、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新更新了领导机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重要文件,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4.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企业最关心、企业最需要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服务时效,促进投资环境改善;围绕工业经济发展,从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产“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运维”广德市经信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负责人学习新条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在会议上强调,要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6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信息11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信息3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8 | 44 | 8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市经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有待提升,与人民群众期盼和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主动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有待充分发挥。主动公开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显著特点,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既要主动公开公共政策方面的事项,也要考虑到企业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要突出经信局特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有效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有待拓宽和完善。要强化政府网站的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政策法规、部门动态、工作动态等多种栏目板块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2019年,我局将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平台建设,保证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对我局工作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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