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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月】药是治病的,还会添病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11-2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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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也能用出病来吗?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由于药物诱发的疾病叫“药源性疾病”。在药物用于诊断和治疗疾病时又成为致病因子,引起与治疗作用无关的药物不良反应,可造成某种疾病状态或器官及局部组织发生功能性、器质性损害。如庆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等。药源性疾病比药物不良反应要严重,如果发现的早、治疗及时,绝大多数可以减轻症状或者痊愈。但若不能早发现,耽误了治疗和抢救的时机,则可能引起不可逆转损害,甚至终身致残,直至死亡等。

药源性疾病的基本类型:

(1)中毒型有些药物本身就对机体细胞有毒性作用和酶抑制作用等,一次过量或慢性蓄积都会导致药物中毒。

(2)炎症型特别多见,如一些药物可引起不同类型的药物性皮炎。

(3)胚胎型妊娠三个月内孕妇使用一些对胚胎有损害的药物,就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或某些脏器发育不全。

(4)增生型苯妥英钠等常可引起牙龈增生,尤以儿童患者为多见。

(5)发育不全型如四环素引起牙齿釉质发育不全等。20世纪70年代我国城乡应用四环素极普遍,造成如今不少青年人的黄牙黄染。

(6)萎缩型如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后,可使局部皮肤发生萎缩,表皮乳突消失,表皮变薄。

(7)变性浸润型D-青霉胺治疗可引起天疱疮样皮炎。

(8)血管血栓型药物性变态反应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及充血;而反复多次使用血管造影剂可引起血管栓塞。

(9)功能型药物能引起机体功能性改变的现象很多。如有报道,目前临床上应用较多的新型胃肠动力药多潘立酮,可能会抑制性功能。

(10)赘生与癌变型如大量使用氮芥治疗时可引起膀胱癌;久用砷剂者可使掌、跖部产生赘生物,还可能演变成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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