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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世友建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2-11-1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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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世友建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柏垫镇凤桥社区四马冲村

建设单位:广德世友建峰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柏垫镇凤桥社区四马冲村。于20220621日取得广德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205-341822-04-01-975964。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和场地,购置一条制砂和干混砂浆生产线,配套环保除尘设备和公用设施,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洗车废水通过厂区内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直接排放,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且灌溉水水质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标准;其中总磷、总氮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呼吸废气: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过各自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石粉筒仓和3个中间料仓呼吸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产品储存3个筒仓呼吸粉尘通过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所有储罐均建设于封闭的站房内;破碎生产线粉尘:项目建设有1条破碎生产线,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与密闭收集的破碎、筛分、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1);破碎线投料斗处三面设置围挡,进料一面设置软帘,投料料口上端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生产线上所有输送带均为封闭结构;制砂生产线废气:混砂生产线制砂、筛选以及风选、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经过设备密闭收集再合并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2);生产线上所有输送带均为封闭结构;投料粉尘和粗筛分粉尘:脱硫石膏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收集的粗筛分、输送粉尘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3);项目设置封闭的脱硫石膏库1个,石膏库进出口设置软帘,脱硫石膏投料斗位于脱硫石膏库内,投料口处三面设置围挡,进料一面设置软帘,投料料口上端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生产线上所有输送带均为封闭结构;混砂生产线废气:混砂生产线混合、筛分产生废气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4);生产线上所有输送带均为封闭结构;包装粉尘:包装工段设置自动打包机,出料口处设备自带粉尘收集口对落料粉尘进行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15m排气筒排放(DA005);车辆散装粉尘:车辆装载仓排气口设置有纤维过滤袋,装载过程中产生粉尘经过过滤袋处理后排放。粉尘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排放标准值和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厂区进出口位于场地西侧,东侧、南侧和北侧四周建设围墙减少来往车辆噪声影响,日常维护场地道路平整,减少车辆行驶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时设置基础减振。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弃物

站内员工生活垃圾可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石灰石破碎产生的石粉、以及生产线筛分产生废石膏块、废水泥块等外售;污水沉淀产生污泥通过厂区内1m3的干化池降低含水率后外运处理;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间机械维修工程委托第三方,产生少量废机油由委托单位直接带走,厂区内不储存。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广德市柏垫镇凤桥社区四马冲村,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产业政策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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