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德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根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市德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根液压油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市德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根液压油缸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开发区东区杭流路以西变电所以南
建设单位:广德市德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广德市德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500万元在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杭流路以西变电所以南建设年产20万根液压油缸项目。项目于2019年10月23日获得广德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编号:2019-341822-34-03-027635。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20万根液压油缸的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20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广德新杭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抛光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喷塑粉尘采用密闭收集后,先经过旋风分离,再与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
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后,经风冷处理后,与喷塑粉尘合并,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
抛光、焊接、打磨、喷塑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弃物中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做到日产日清,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排放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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