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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有所呼,检察监督有所应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1-3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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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着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诉问题,日前,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企业申请检察监督案件。

 


    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某公司与经销商合同纠纷案,经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经销商向该公司支付货款1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经销商却迟迟未予履行。


    官司打赢了,但是企业拿不到钱,企业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201118日,该公司向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请求介入该民事执行案件。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与法院的对接,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寻求破解此案的有关线索,20201118日至20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及第二检察部干警,专程前往经销商经营所在地,并与当地检察机关进行座谈,在该院的大力支持,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

 

    下一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依法办理涉企检察监督案件,与法院相互配合,寻求案件突破口,力争破解“执行难”,保障申诉企业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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