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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玻节能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年加工70万平方米节能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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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玻节能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年加工70万平方米节能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安玻节能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安玻节能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年加工70万平方米节能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加工70万平方米节能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工业大道

建设单位:安徽安玻节能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工业大道,租赁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2#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为3657.83平方米),新建年加工70万平方米节能钢化玻璃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广德邱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砖桥河。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可以达标排放,产生量较小,对砖桥河的水质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中相关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排放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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