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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宝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光伏焊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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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安徽宝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光伏焊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址:广德市文化中心四楼

      项目名称:安徽宝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光伏焊带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安路与文正路交叉口西南

建设单位:安徽宝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宝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7000万元,建设年产3000吨光伏焊带生产项目。本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安路与文正路交叉口西南,系租赁安徽宝德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3#生产车间东半部进行生产活动,总租赁面积5000m2(计容面积),生产车间租赁前,未进行生产活动,无原有污染源。本项目主要从事光伏焊带的生产活动,投产后可年产光伏焊带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锡废气和涂助焊剂废气

涂助焊剂废气:项目拟在各圆丝退火镀锡机助焊剂槽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软管接入涂锡工段废气集气管道中,与涂锡废气一起处理

涂锡废气:本项目使用的圆丝退火镀锡机,其涂锡模块设备封闭,仅保留铜丝进出口,设备内采取负压抽风的形式收集锡烟和有机废气。每台设备收集的锡烟与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先接管到总管道,再通过1套过滤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1kg/h);主要污染物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kg/h)。

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浓度≤0.24mg/m3;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浓度≤2.0mg/m3)。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退火冷却废水生活污水和退火冷却废水接管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防噪、降噪(加减震基座、合理布局及厂房隔声处理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

不合格品、锡渣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外售;废羊毛毡、废助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碳分子筛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安全贮存在厂内的危废暂存场所内,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的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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