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代工瑞典宜家年产180万件板式家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代工瑞典宜家年产180万件板式家具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国华路
建设单位:安徽信诺家具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项目租赁康士得(安徽)有限公司已建设的厂房(1#、2#、3#、4#、5#、6#、成品仓库;其中1-4#车间为原有项目已租赁的车间,5/6/成品仓库为改建项目新租赁的车间)进行建设。改建项目完成后可实现每年180万件板式家具的生产(包括高柜72万件/a、矮柜72万件/a、面板36万件/a)。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50m3/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厂房原有5m³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1#、2#和3#车间内开料、钻孔产生粉尘经过各设备上收尘口进行收集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2#排气筒);5/6#车间内内开料、钻孔产生的粉尘经过各设备上收尘口进行收集合并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1#、2#和3#车间内包覆封边产生有机废气经过各操作间密闭负压收集进行收集合并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
1/2/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排气筒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家具制造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木料粉尘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给相关单位;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拟交给环卫部门清理;项目产生的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后返回生产厂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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