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杨腈溶液配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水杨腈溶液配制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市新杭镇彭村村蔡家山精细化工园
建设单位: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利用AKD原粉项目已建厂房的闲置车间建设水杨腈溶液配制项目,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吨水杨腈溶液配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废气
处理后的生产工艺废气中颗粒物能够符合《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表2中特别排放限制的要求(<10mg/m3),N,N-二甲基甲酰胺能够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中标准(<30mg/m3,小于0.54kg/h),同时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包装袋、过滤杂质、废活性炭、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包装袋厂内重复利用;除尘灰返回生产工段;过滤杂质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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