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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6月26日,我市印发了《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人口向城区集聚”的若干措施》(建设〔2023〕7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特定群体购房实施奖励补贴和安家补助,请问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在什么地方进行申报?
解答:
在市房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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