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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企业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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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第五条;(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并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道路运输企业分公司备案证明》。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持《道路运输企业分公司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并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和总公司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关于同意XXXX设立分公司的函》。 2.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核实,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出具《道路运输企业分公司备案证明》,向总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关于同意XXXX设立分公司的复函》。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是否收费
否
承诺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预约办理
否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3:30-16:3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物流快递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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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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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电子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纸质材料份数 |
0份 |
来源渠道 |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构 |
填报须知 |
如实上报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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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文本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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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
纸质或电子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纸质材料份数 |
原件1份 |
来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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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
如实上报 |
相关附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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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理:受理岗审查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办结: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根据申请人要求快递或者到窗口领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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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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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申请资料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者签名章代替行不行? |
答: |
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签名章或私章不能代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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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单位公章暂时盖不了,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代替单位盖章行不行? |
答: |
单位盖章应当使用原件章,不得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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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使用蓝色、蓝黑色、红色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填写表格和签名行不行? |
答: |
填写表格及签名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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