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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4: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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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布置的工作为预算支出绩效部门评价。部门评价包含重点项目部门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部门评价。

1.重点项目部门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等。

2.单位整体支出部门评价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等。

二、工作小组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广发[2021]14号)、《广德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财绩〔202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人社局

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梅世宏

成  员:周  昕、许萌(中级经济师)、欧阳中梅(高级经济师)、郭玮、范定颖(高级经济师)、吴念、陆旭

三、工作步骤

1.工作开展。2023年5月4日至12日,人社局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小组通过信息采集、工作座谈、现场调研的方式对2022年度人社局重点项目部门评价(附件1)开展评前调研,并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绩效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组织实施资料核查、实地勘察、调研访谈并形成预算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初步结论。

2.形成报告。根据汇总绩效评价意见,按照市财政局提供的评价报告参考提纲,分别撰写形成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

3.上报备案。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单位整体支出的部门评价报告于5月20日前提交市财政局归口联系业务科室审核,并于5月31日前报预算绩效评审中心备案。

四、结果应用

人社局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小组要对绩效自评和部门评

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确

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要将绩效部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

相结合,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绩效

信息向社会公开力度,将评价结果随部门、单位决算公开。

五、 工作要求

人社局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程要求,统筹组织好2022年度预算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规范评价组织实施,提高评价工作质量,确保绩效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

 

附件:1.  人社局2022年度部门评价计划

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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