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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广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0-06-05 1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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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相关企业,局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广德市安委办《2020年广德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广安办字4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广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



2020年6月3日


报:市安委办


附件:


2020年广德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36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如下:

组   长:徐锦祥(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陈德贵(党委委员)

王德宏(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可新(党委委员)

汪 蕾(副局长)

张 杰(党委委员、副局长)

邵宗鹤(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荣春(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徐德义(党委委员)

金尚明( 挂职副局长)

成  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组织安全宣讲队伍,深入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燃气公司、供水企业,聚焦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安全宣讲活动。宣讲内容主要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3、组织实施:住建局建管科、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建科、消防科及各住建行业企业。

(二)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监管通)的应用,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实现项目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阳光公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制。

3、组织实施:住建局建管科、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各住建行业企业。

(三)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突出建筑施工行业特点,通过举办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反思讨论、安全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3、组织实施: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建科、消防科及各住建行业企业。

(四)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典型经验观摩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

2、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典型经验观摩活动。组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组织实施: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各住建行业企业。

(五)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内容:我局按照统一主题和要求,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组织实施: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建科、消防科、人防科。

(六)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四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是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六是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七是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针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各项制度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在建工程项目上,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八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防高坠”管理情况。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应经专人检查。

九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建管科、城建科、消防科、人防科、项目服务中心及各住建行业企业。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2、活动内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我局于6月中下旬开展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3、组织实施:住建局城建科及燃气企业。

五、“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江淮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由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建管科、城建科、消防科、人防科、项目服务中心及各住建行业企业组织实施。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市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曝光问题整改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企业。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进行针对性地宣传报道。

(二)开展区域性和专题行活动。组织相关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明察暗访,更加真实有效的了解企业一线的安全生产状况,通过曝光一批隐患,督促各有关行业进行自查和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利用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及微信、短信、“12350”电话等举报方式,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问题,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并针对问题集中的企业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企业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加强建筑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住建行业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员、每个岗位。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单位、企业要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在企业、施工现场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制作墙报、宣传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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