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德市政府网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受灾户提出申请,向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核查受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公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将材料上报乡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初审。 4.民政所将材料上报到市生产救灾办公室进行复审。 5.市生产救灾办公室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6.审核无异议后,统一为受灾户发放救灾款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