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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2件:
广市监处罚〔2024〕07002号
广市监处罚〔2024〕05001号
处罚种类均为警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不予公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不予公示,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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