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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402-0002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对省厅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对省厅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0 09:03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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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方案是基于什么背景,有哪些依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步乡村振兴有效连接关键之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 3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1 8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和保障对象

(一)经各地摸底核实申报,2023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5643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9户,上述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三、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诠释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条件认定方面。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 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为单位,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不低于0.6万元。各地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统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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