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402-00005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名称: | 关于注销安徽广德天越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广应急政服〔2024〕5号
关于注销安徽广德天越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安徽广德天越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于2024年1月25日到期,截至2024年2月6日,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对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皖广危化经字〔2021〕000004号)予以注销。
请邱村镇安监站接本通告后,依法强化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严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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