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4961173C/202311-00067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30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德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23〕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拟定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验收内容
2023年度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公示制度;工程完成及工程质量;改造农户档案资料等。
三、检查验收方式
1、听汇报。请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逐户开展自查自验,并形成简明书面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工作经验、存在问题与困难、意见建议等。
2、入户现场抽查。随机抽取确定现场抽查农户名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抽查3个行政村,且抽查户数不少于该乡镇(街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数的30%。现场抽查内容包括农户贫困类型相关证件、工程质量、旧房拆除等。凡查出1户不合格的,限期一周内整改完成,抽查比例增加至年度任务总数的40%;凡查出2户不合格的,增加抽查1个行政村,且比例增加至年度任务总数的50%;凡查出3户及以上不合格的,将核查该乡镇(街道)2023年度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农户。
3、查阅档案资料。结合入户现场抽查名单,查看补助对象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市)级审批”审核审批流程;是否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农户档案是否完善,实行留痕管理。
4、上报检查结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和上级部门。
四、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
(二)经市级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及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工作联系人:汤璐 181****9738)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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