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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47J/202308-00068 组配分类: 监测帮扶对象识别
发布机构: 桃州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监测对象识别条件和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4 发布日期: 2023-08-04

监测对象识别条件和程序

发布时间:2023-08-04 08:54 来源:桃州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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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条件: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人口,以各地监测底线为重要参考,充分结合各行业部门预警相关工作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程序识别纳入监测帮扶。

识别程序:①风险信息收集。群众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和干部走访排查。②综合分析研判。村委会组织召开会议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本村重点核查对象。③实地调查。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④部门信息比对。各乡镇收集汇总行政村形成的“拟新识别三类对象、系统内自然增减人员”名单,报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并将比对情况反馈各乡(镇)。⑤评议初定。村委会召集有关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召开民主评议初定会,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评议,并逐户逐人提出消除风险帮扶措施建议;⑥乡镇审核。乡(镇)抽查核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逐户明确帮扶措施,报县(市)乡村振兴部门确定;⑦县级确定。每月月底前,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拟新识别三类对象”名单及到户帮扶措施进行联审,审核结果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监测对象,明确帮扶主责部门和帮扶措施,并由村级进行公示,县级进行公告。县乡村振兴部门于次月10日前组织将三类对象信息、帮扶措施等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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