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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41X8/202404-0002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市级政策标准】关于调整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文号: 政办秘〔2023〕55号
生成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市级政策标准】关于调整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10:07 来源:四合乡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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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秘〔2023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326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80/·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55/·人。AB类人员分别按保障标准的30%20%增发低保金。

(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295/·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982/·人。

(三)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680/·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290/·人。新标准自20237月开始执行。

附件:城市低保分类补助明细、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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