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308-00032 | 组配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名称: | 转发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 文号: | 广安办〔2023〕8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
转发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德经开区管委会、太极洞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宣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宣安办〔2023〕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属地、市直相关部门要立即指导、督促所属(监管或服务)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对本企业生产、加工、储存等场所可能涉及诸如油漆、胶水等挥发性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辨识,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风险辨识不到位,埋下潜在风险隐患,继而导致燃爆事故或其它不可控事件发生。
二、对标对表,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7月31日至8月4日,宣城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将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方案见附件),请各属地、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督导检查方案内容要求,在做好本单位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督促所属(监管或服务)企业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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