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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567Y/202301-00081 组配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机构: 新杭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新杭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3 发布日期: 2023-01-13

新杭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28 来源:新杭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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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杭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112日在新杭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新杭镇财政所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新杭镇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依法监督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财政工作目标,持续用力稳增长、不遗余力防风险、凝心聚力惠民生切实按照零基预算的编制要求,做到认识“归零”、基数“归零”、政策“归零”,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为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自身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

2022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37986.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增收6349万元财政进体制收入完成124868.21万元,其中:镇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收入9551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2%,7175.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025万元;水泥企业累计完成财政收入29353.46万元较上年减少32.2%,减收13935.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10.78万元。

1-12月全镇财政支出3498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0.78万元;

2、教育支出15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67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28.63万元;

6、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400万元;

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开发区建设)支出10377.80万元;

8、农林水(对村级补助、工资)支出600.59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08.36万元;

10、财政扶持资金17398.17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2022年,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积极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强化税收分析紧盯税收重点企业,做好政策措施扶持,巩固税源根基,主动为企业做各项服务,合理调配资金,加快财政扶持资金兑现力度,为企业提振信心,壮大地方财源,全年兑现扶持资金18874.05万元是强化税源建设按照我市出台的培育税源若干扶持政策,切实履行财政职责,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多种途径扩源增收,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是强化收入管理在扶持全镇重点企业、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大小税额并重的原则,常态化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求,加大对零散税收的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主动作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以“非常之策”应对“非常之疫”,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到位,纾解企业经济困难,坚持防疫复工“两手抓、两手硬”,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回归正轨。二是在事权多财力少的情况下,按照轻重缓急,实行有保有压,科学合理调度。确保正常的政府运转经费支出,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三公”经费开支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全年六项经费支出138.64万元,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二是根据宣城市委巡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镇财务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原始支出凭证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票据一律拒绝报销财政一体化平台高效运转,各项审批手续更加完备,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三是多举措监督管理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紧扣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增强投资后劲规范招投标程序,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严格控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切实把好招标采购关,保证投资项目的质量。四是稳步化解隐性债务。严格按照市级下达的化债计划,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精准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把握好防风险的节奏和力度,严格落实化债措施

(三)落实惠农政策,及时发放资金

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涉农资金工作监管制度要求,重点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始终坚持发放资金公示制,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基础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补贴信息准确无误、各项补贴款及时发放2022年发放涉及补贴项目51项,打卡发放261批次,共发放农户96776户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887.57其中农村特困补助资金125.5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14.89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8.05万元,稻谷补贴250.2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48.04万元,有力保障了民生、支持农业生产,助力农村经济的发展扎实开展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成立检查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对全镇有关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四)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产业发展

以助力服务乡村振兴为核心,大力支持产业发展,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当好党委政府的管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涉农资金监管,对我镇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革命老区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提高项目实施效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2022年共计完成申报14项目及2个革命老区项目,争取财政奖补资金838万元12月底全部完成。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同时,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人员,让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和老区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强化预算执行,服务镇域经济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巨大,我镇着眼经济发展中工作的重点,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使用财政资金。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机关运转需求、民生保障、社会稳定、项目推进;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注重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着重执行中的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管,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总体是积极的、稳健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镇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性影响,财政增收的难度较大;二是财政资金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资金的使用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厉行节约的制度执行依然弱化,预算约束亟需加强;四是财政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我们将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进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需要;强化财政管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统筹推进我镇重点工作落实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镇工作总体思路和下一年度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按照《预算法》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形势,2023年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收入计划:根据我镇“十”规划和镇域经济发展形势,结合目前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财政进体制总收入目标初步确定为139852万元,比上年增长12%,净增14983.79万元镇本级确定为107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2%,净增1149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确定为6386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2%,净增6843万元。

财力测算:依据《预算法》和现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初步测算全镇的可用财力为34185.44万元。

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2.95万元;

2、教育支出13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8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12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314.19万元;

6、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38.99万元;

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开发区建设)支出7544.75万元;

8、农林水(对村级补助、工资)支出2813.6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92.44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

10、财政扶持资金16198.4万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为顺利完成年度财政目标任务,2023年我们会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多措并举,确保收支平衡

加强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四)突出民生建设增进民生福祉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建设现代化城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报告有关说明和部分名词解释

 

1、税收收入:是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是国家预算资金的重要来源,具体有以下来源: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国有企业工资调节税、奖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税、燃油特别税、筵席税、印花税等。

2、进体制收入:除市属企业外,各乡镇辖区内(除经开区主园区)从事生产经营,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所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5%)、资源税(50%)、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及其他税收收入等为乡镇税收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关于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好与周边省、市相关财政指标的对接和比较,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从2020年起,各地不再使用“财政总收入”概念,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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