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67Y/202301-00014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新杭镇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1-04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德市 2022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22]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 2022 年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具体时间由检查验收工作组提前与各乡镇 (街道) 联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第二批次: 计划 2022年 11 月下,具体时间待定。
二、检查验收内容
2022 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公示制度;工程完成及工程质量,改造农户档案资料等。
三、检查验收方式
(一)形成汇报材料。请各乡镇 (街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逐户开展自查自验,并形成简明书面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乡镇 (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
(二)现场检查验收。就乡镇 (街道)自查验收合格的农户,逐户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房屋质量,签署验收意见。
(三)查阅档案资料。结合验收名单,查看补助对象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市)级审批”审核审批流程;是否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农户档案是否完善,实行留痕管理。
(四)上报检查结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和上级部门。
四、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 (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
(二)经市级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及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工作联系人:汤璐18156399738)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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