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734968061J/202211-00007 | 组配分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通知 |
名称: | 广德市2022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03 | 发布日期: | 2022-11-03 |
1.灾害应急救助: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2. 过渡期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3.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4.旱灾救助: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5.冬春生活困难补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
6.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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