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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98T/202404-00065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发布机构: 东亭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08 15:29 来源:东亭乡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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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体平台事项清单

(一)广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广德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位于桃州镇紫竹园小区西大门临街一层,中心实行3+X的模式,基本功能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为拓展功能,融入公证、司法鉴定、律师服务等功能,六大功能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处等职责。同时,依托9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地址位于各乡镇司法所,每个站点聘有联络员,工作站有相对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服务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引导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7.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咨询岗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帮助法律援助申请,并及时反馈至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引导当事人通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7.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二、热线平台事项清单

    1.负责无偿回复电话咨询。

    2.负责咨询登记工作。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12348,设在合肥,省司法厅统一管理

    

    三、网络平台事项清单

    1.线上法律咨询

    2.线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服务申请

    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安徽法律服务网网址

    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s://www.12348.gov.cn/

    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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