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41X8/202201-00069 | 组配分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四合乡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四合乡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
各村(社区):
为做好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德市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减救办〔2021〕26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专款专用、无偿使用”的原则,精准识别、主动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我乡2021年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要优先做好因灾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集中供养人员不得纳入救助对象。
三、工作原则
按照上级冬春救助标准,人均不低于270元,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适当提升因灾倒房重建户及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五保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
四、工作步骤
环安办根据各村(社区)灾情上报情况拿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将上级文件内容传达给各村(社区),并通知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研究确定救助人员名单,各村(社区)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市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村(社区)将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由各联系村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至乡环安办,环安办根据名单登记造册,市应急局将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将电子版救助资金发放名单报至环安办,纸质版由联系村领导签字盖章公示后报至环安办,公示地点为村部及自然村人口密集场所,时间不得少于3天。
(二)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要做到程序到位、落实到户到人。
(三)救助对象一般户不包括村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四)乡纪委监委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在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工作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将严肃予以问责,并通报曝光。
附件:各村(社区)冬春救助款分配方案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各村(社区)冬春救助款资金分配方案
序 号 |
资金分配对象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1 |
徐村社区 |
1.8 |
|
2 |
太平村 |
1.9 |
|
3 |
焦村村 |
1.5 |
|
4 |
耿村村 |
2 |
|
5 |
宏霞村 |
1.3 |
|
6 |
水塘村 |
1.5 |
|
总计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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