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56342452T/202403-00091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广德市教体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流程与监督方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
根据《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广德市教体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流程与监督方式公布如下:
1、管理流程
(一)县级自评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市级复核。
(二)市级复核
市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组织开展市级复核。复核达到要求的,由市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评估。
(三)省级评估
省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市级人民政府申请,组织开展省级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由省报送教育部申请审核认定。
(四)国家认定
教育部对省报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检查。根据审核结果,教育部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认定并予以公布。
2、监督电话:
督学办 0563-6015 1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