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450/202109-00093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广德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广征启公告(2021)4号) | 文号: | 广征启公告(2021)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为保障我市公共利益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广德市2021年第4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征地启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桐汭街道万桂山社区、升平街道荷花社区,桃州镇双河社区、祠山岗社区,新杭镇牛头山社区、流洞社区、彭村社区,誓节镇余枫村,邱村镇赵村村、门口塘社区,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升平街道荷花社区,桃州镇双河社区、祠山岗社区,新杭镇牛头山社区、流洞社区、彭村社区,誓节镇余枫村,邱村镇赵村村、门口塘社区。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由市政府组织升平街道、桃州镇、新杭镇、誓节镇、邱村镇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项目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升平街道、桃州镇、新杭镇、誓节镇、邱村镇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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