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743U/202102-00042 | 组配分类: | 教师职称评审 |
发布机构: | 誓节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报送2021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2-15 | 发布日期: | 2021-02-15 |
关于报送2021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德市委办公室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的通知》(办〔2020〕64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各单位要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未经市委审批,不得开展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未经市教体工委、市教体局同意,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不得组织开展对学校的参观、学习、考察活动,不得组织开展校园创建相关达标验收、评级、授牌活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外,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制度。
二、严控总量频次,切实抓好计划管理
各单位要对照减负文件要求和减负清单做好自查整改,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控制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各单位2021年拟开展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于2021年2月19日前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汇总(OA邮箱:宣传口-教体局-教体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由市委办公室统一报市委审批,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凡因故应列而未列入年度计划且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须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联系人:张伟 0563-6015007
附件:1.《2021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
2.中共广德市委办公室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的通知
广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1年2月2日
附件1:
2021年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计划开展时间 |
牵头单位 |
开展方式及对象范围 |
1 |
举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
督导 |
2021年全年 |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
书面督查+实地督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
2 |
举例:全市中小学管理干部考核 |
考核 |
2021年6—7月 |
市教体局 |
实地考核;全市中小学班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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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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