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743U/202103-00082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誓节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成效(含残疾人救助)评估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成效(含残疾人救助)评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德市委办公室、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及细则><2020年度乡镇管委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0年度市直单位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办〔2021〕2号)精神,决定对全市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2020年度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成效和残疾人救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市9个乡镇,承担困难群众帮扶和残疾人工作任务的市直各单位。
二、评估方式
根据《2020年度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成效评估细则》(见办〔2021〕2号文件附件)和《2020年度广德市残疾人救助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采取查看资料和入户调查(困难群众帮扶成效评估调查对象为2020年录入安徽省困难群众信息系统的困难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估。巩固脱贫成效评估分两组进行,由市扶贫办、市残联、市政府督办室共同抽调人员组成。
第一组:韩 珺 刘 俊 卢香君
第二组:方全广 潘有虎 向 杰
三、评估时间安排
(一)乡镇
3月30日开始(以具体通知为准)。第一组负责柏垫镇、杨滩镇、四合乡、卢村乡、东亭乡;第二组负责桃州镇、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
(二)市直单位
市直单位评估材料于4月9日下午下班前送至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厅(市残联一楼,联系人:周丹 6042211)进行集中考核,逾期未送者,视同放弃评估。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跟进,确保困难群众帮扶和残疾人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评估组成员要严守评估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评估工作,并及时反馈,督促各单位整改提升。
附件:2020年度广德市残疾人救助工作考核细则
广德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广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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