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6638/202102-00038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柏垫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2-10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根据《广德市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20〕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20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具体时间由检查验收工作组提前与各乡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检查验收内容
2020年我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公示制度;工程完成及工程质量;改造农户档案资料等。
三、检查验收方式
(一)形成汇报材料。请各乡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逐户开展自查自验,并形成简明书面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乡镇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
(二)现场入户抽查。从安徽省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现场抽查农户名单,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个行政村,且抽查户数不少于该乡镇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数的30%。现场抽查内容包括农户贫困类型相关证件、工程质量、旧房拆除等。凡查出1户不合格的,限期一周内整改完成,抽查比例增加至年度任务总数的40%;凡查出2户不合格的,增加抽查1个行政村,且比例增加至年度任务总数的50%;凡查出3户及以上不合格的,将核查该乡镇2020年度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农户。
(三)查阅档案资料。结合入户现场抽查名单,查看补助对象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市)级审批”审核审批流程;是否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农户档案是否完善,实行留痕管理。
(四)开展回头看。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将开展“回头看”。
(五)上报检查结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将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四、检查验收工作组名单
组 长:金尚民(市住建局)
成 员:张安道(市住建局)
韩 珺(市扶贫办)
骆宦欢(市民政局)
李燕燕(市残联)
王芳德(市财政局)
袁雪雷(市住建局)
汤 璐(市住建局)
五、检查验收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
(二)各检查验收单位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