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6638/202401-00117 | 组配分类: | 随父入户 |
发布机构: | 柏垫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
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7.联系电话:0563-6976301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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