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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01-00116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1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

发布时间:2024-01-11 18:23 来源:柏垫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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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

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7.联系电话:0563-6976301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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