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567Y/202305-00103 | 组配分类: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发布机构: | 新杭镇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
港澳台 居民居住证 管理 |
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申领 |
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 |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申请人居住、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材料 |
1、在内地大陆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2、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
15个工作日 |
首次申领:免费 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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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 换、补领 |
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 |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申请人居住、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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