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564961173C/202202-00022 | 组配分类: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一、申请条件
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
2.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施工方案(包含应急方案等)
三、申请流程
1.服务窗口受理
2.城市建设科审核
3.领导审批
四、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目录第104项“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 52号)附件2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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