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1 |
【张育林】
1.我开了个建材店,听说今年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我想问一下具体怎么免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税2022年第15号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提问2 |
【卢浩】
2.问:我是一名企业会计,请问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4-22 15:33] |
提问3 |
【孔璇】
3.问:我们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了,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答: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04-22 15:34] |
提问4 |
【陈健】
4.问:3岁以下婴幼儿能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是怎么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期限,起始时间与婴幼儿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终止时间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间有效衔接,纳税人终止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后,可按规定接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4-22 15:35] |
提问5 |
【孔璇】
5.问:我刚刚到一家企业担任会计,我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怎么判断我们公司是不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相关政策标准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 目前,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04-22 15:35] |
提问6 |
【卢浩】
6. 问:请问我们公司可能符合微信企业条件,现在想申请留抵退税,去哪里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您好,如果您符合财税2022年14号公告中的微型企业,可以自4月1日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您可以在网上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提交,无需提交任何资料,您也可以到大厅直接申请,只需带经办人身份证件和公司公章,即可享受免填单服务。 [04-22 15:36] |
提问7 |
【陈健】
6. 问: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个别客户需要,必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听说今年4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都免税,我们公司能否部分开专票? 答:根据财税2022年第15号公告,今年4月至12月,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解释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04-22 1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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