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现行的生育报销政策,用人单位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具体领取政策如下:
一、关于生育保险基金的领取:
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定额补贴标准支付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本人支付,顺产2400元,难产3400元,剖宫产4400元。
二、关于生育津贴的领取:
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关于申领需要的材料:
原件:生育住院的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结婚证、女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女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广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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